弘揚“和”文化 繪就新“楓”景 “和和來”調解室將矛盾解決在群眾家門口
本報訊 記者 曹志成 通訊員 陳鴻輝 近年來,和平縣陽明鎮(zhèn)緊扣陽明“和”文化,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成立“和和來”調解室,通過以文化人、以法育人,將矛盾解決在群眾家門口,實現(xiàn)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
走進“和和來”調解室,“冤家宜解不宜結”“和氣生財”等諺語故事,王陽明先生家訓“以仁禮存心,以孝悌為本”所體現(xiàn)的“仁、禮、悌”等宣傳展牌映入眼簾,調解員曾言正在和同事處理一起鄰里糾紛。
圖片來源:網絡
結合雙方當事人的訴求以及實地了解的情況,調解員在矛盾糾紛調解前,讓雙方當事人在“和和來”調解室觀看體現(xiàn)“和”文化的動畫、視頻和宣傳展板,待雙方情緒平復后,再對雙方當事人提出初步方案,進行磋商和修改,促使雙方達成協(xié)議,握手言和。調解員曾言介紹,“和和來”的客家話意為慢慢來、萬事好商量,設立調解室的初衷旨在進一步弘揚陽明“和”文化,多層次多方面化解民間糾紛。
除了推動“傳統(tǒng)文化+人民調解”創(chuàng)新模式外,“和和來”調解室還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發(fā)放宣傳資料、設立咨詢臺、在調解中融入法治宣傳等方式開展普法宣傳,不斷擴大人民調解工作的知曉度和影響力,讓群眾更加直觀形象地學習了解法律,增強群眾化解矛盾找調解、解決問題靠法律的法治意識。
“和和來”調解室成立以來,堅持弘揚陽明“和”文化,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多元化解,讓“楓橋經驗”煥發(fā)時代新彩。截至目前,“和和來”調解室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0件,調解成功21件。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jié),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fā)高發(fā)季節(jié)。近日,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雖然市區(qū)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fā)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