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09年治水資金沒有發(fā)現被挪用
2009年度財政已追回9402萬
據袁錦霞介紹,對200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按照有關規(guī)定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要求予以糾正,并提出了改進建議。目前大部分審計事項尚在審計決定執(zhí)行期間,正在糾正整改。各部門、單位重視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有93個單位在審計期間糾正了53個問題,已上繳財政9402萬元,調賬資金5990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17萬元。全面的整改情況,市政府屆時將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
2008年度98.63%問題已糾正
報告透露,對2008年度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指出的問題,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絕大部分都得到糾正和整改,已上繳財政資金4017萬元,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資金4787萬元;涉及審計(調查)項目共30個,已執(zhí)行審計決定、采納審計建議的29個;應按審計決定糾正的問題共73個,已糾正的72個,為審計處理問題的98.63%。
南方日報訊“廣州治水資金?顚S茫瑫何窗l(fā)現截留、挪用資金的問題!弊2008年廣州治水啟動之后即備受關注的治水資金問題,在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廣州市200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上有所提到。
據市審計局局長袁錦霞介紹,200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范圍包括:市財政局具體組織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市地稅系統(tǒng)稅收征管情況,市農業(yè)局、國資委二次分配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市委辦公廳等8個部門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3項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和2項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工程管理情況。
390個項目預算支出為零
袁錦霞在作報告時表示,市財政預算管理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局能做到統(tǒng)籌兼顧、協(xié)調發(fā)展,有效保持了市本級財政良好運作。審計同時也發(fā)現了兩大問題:
一是在2009年繼續(xù)安排的項目中,有28個項目1632萬元屬于2007年已安排的項目,這些項目在2007年、2008年連續(xù)兩年未發(fā)生支出,在2009年未按規(guī)定收回和未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有771個項目2009年預算執(zhí)行率低于50%,占年初預算安排6329個項目的12.18%,涉及資金額467254萬元,其中390個項目當年預算支出為零,涉及資金額77514萬元。
審計8個部門僅1個沒問題
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方面,市審計局今年共審計了8個部門,延伸審計37個屬下單位,占這些部門所屬57個預算單位的64.91%。2009年,這8個部門共收到財政撥款20.32億元,審計資金總額20.96億元(2009年度17.94億元,延伸以前年度3.02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這些部門2009年預算執(zhí)行總體情況較好,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但審計同樣也發(fā)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一是有5個部門在專項經費中列支了預算沒有安排的費用,占8個部門(下同)的62%;二是有4個部門預算編制不完整,占50%。
具體的審計情況結果顯示,8個部門當中,僅市國資委暫未發(fā)現2009年存在違規(guī)問題。
審計還發(fā)現,上述8個部門以前年度存在下列問題:以前年度已完成項目結余資金未按規(guī)定上繳市財政,非稅收入沒有上繳市財政,往來款長期掛賬未清理,固定資產核算不規(guī)范等。上述問題共計違規(guī)金額5017萬元、管理不規(guī)范金額20318萬元;應上繳財政5017萬元。
績效審計兩項資金目標未實現
自2008年首次向人大報告績效審計工作情況后,去年市審計局全力推進績效審計,對廣州市農村中心鎮(zhèn)建設資金、2008年度扶持企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2007年至2008年廣州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廣州市各級康園工療機構資金、2008年度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經費、廣州青少年科技館運作與管理共5個項目的績效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審計發(fā)現,有2項資金的預期目標未實現,有1項資金中的2個項目的預期目標未實現。有2項資金的使用效率不高,造成財政資金閑置。有4項資金的財務核算不規(guī)范。
對口援建審計問題已整改
市審計局對市重點污染源防治工程專項資金、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和扶持中小企業(yè)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
審計發(fā)現,擴大擔保費補助范圍,對憑個人貸款合同以企業(yè)名義申請的13戶企業(yè)給予擔保費補助84萬元,但只有部分貸款劃回企業(yè);對經濟效益差、不符合擔保費補助條件的12戶企業(yè)給予擔保費補助217萬元。
另外,市審計局對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跟蹤審計結果顯示,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募集、管理和撥付情況總體良好,未發(fā)現截留或挪作他用等問題。
而對口支援汶川威州災后恢復重建情況進行的跟蹤審計發(fā)現個別援建項目建設計劃未落實,個別援建項目定向捐建資金未足額到位,多計設計費、工程費、咨詢服務費等問題。不過,市前線工作組、代建、設計、咨詢、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及時研究制定和落實了整改措施。至今年2月,審計發(fā)現問題已落實整改。
焦點
部分治水工程管理不規(guī)范
存在問題已在整改
由于治水涉及資金數額巨大且與民生息息相關,治水資金使用一直廣受關注。據袁錦霞介紹,市政府要求市審計局提前介入,對治水工程資金管理使用、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工程管理及工程質量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及時糾正不規(guī)范行為。
從2009年4月30日起,市審計局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工作開展了跟蹤審計。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審計機關共投入98名審計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參與該項工作,抽查治水資金2085200萬元,占全市治水項目當期已撥付資金2131900萬元的97.81%;抽查415個治水項目的部分工程管理情況,占全市581個治水項目的71.43%。
審計結果表明,大部分治水工程已按計劃完成,市治水辦建立了一系列治水管理制度,并基本有效執(zhí)行,廣州市治水資金?顚S,暫未發(fā)現截留、挪用資金的問題。審計發(fā)現部分治水項目工程管理不夠規(guī)范、個別工程質量管理不夠完善等問題。
袁錦霞表示,在審計過程中,市審計局邊審計邊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將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該局要求全市各治水單位針對審計指出問題舉一反三自查自糾,并會同市監(jiān)察局、水務局組成聯合檢查組進行重點抽查。報告稱,各治水單位已對存在問題積極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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