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獄“?汀55歲坐牢17年
東源船塘男子歐某良在他人生的55 年中曾4 次入獄,在牢房中度過了17 年。而在他最近一次出獄19 天后再次持刀傷人。昨日,記者從東源檢察機關獲悉,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歐某良依法作出批捕的決定。
事發(fā):踏出牢門再傷人
去年12 月23 日11 時許,出獄僅19 天的犯罪嫌疑人歐某良在街上見船塘鎮(zhèn)府一工作人員歐某軾,便手持柴刀沖了上去,對著歐某軾頭部一陣猛砍,毫無防備的歐某軾當即倒地,不省人事。經(jīng)過幾天的搶救,12 月29 日歐某軾才蘇醒過來, 總算挽回一條性命。
原因:積怨已久施報復
據(jù)悉,涉案的歐某良因父母早亡,長期孤身生活,性格固執(zhí),在村里有偷雞摸狗的惡習。而且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常客”。從 1976 到1993 年的17 年時間里,歐某良就因為3 次盜竊耕牛被當?shù)胤ㄔ悍謩e判處5 年、4 年、5 年不等有期徒刑,2006 年,又因故意傷害罪被東源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 年零6個月。
歐某良與鎮(zhèn)、村干部積怨已久。早在2004 年,歐某良找到船塘鎮(zhèn)新寨村委會,要求在新寨河一處河灘建砂場,打撈河砂。由于該河段是用于筑堤防洪,不能經(jīng)營砂場,當?shù)卮甯刹烤芙^了歐某良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歐某良對村干部極為不滿,懷恨在心,經(jīng)常到村委會吵鬧,并多次對村干部惡言相向,大打出手。直到2006 年6 月1 日,歐某良在幫一同村人辦理喪事時,悄悄從廚房取來一把菜刀,揮刀向村干部歐某青頭部砍去,致歐某青受重傷。
悲。簞偒@自由又被抓
去年12 月4 日,在監(jiān)獄里改造了3 年多的歐某良刑滿出獄,但在他出獄后19 天再度涉案。東源檢察院接到案情通報后,認為涉案人歐某良出獄19 天又涉嫌犯下重案,社會影響極為惡劣,檢察機關偵查監(jiān)督提前介入此案,引導偵查人員固定、完善證據(jù)。12 月30 日,東源檢察院審結了公安機關移送的報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歐某良。
本報記者 刁城幫 通訊員 黃燕萍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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